房屋買賣注意!「海砂屋、高地加壓、太陽光電」 4/1起須備註

發佈日期:2026/03/30  【文/陳韋帆】
為強化不動產交易透明度,行政院核定修正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」之建物現況確認書,新制將於115年4月1日正式生效。新北市地政局指出,本次修正聚焦建築安全與設備維管資訊透明化,賣方未來針對海砂屋檢測、高地加壓供水設施及太陽光電設備,均負有詳實揭露義務。地政局強調,此舉旨在降低買賣糾紛,確保買方掌握結構安全與水電維管關鍵資訊。

新制於115年4月1日正式實施。海砂屋檢測改採「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」標準。高地社區需揭露《自來水法》第23條之用戶加壓受水設備。太陽光電設備需標註設置位置與維管責任歸屬。地政局地價科分機3360蕭湘君負責資料詳洽。買方應詳閱契約確保結構與設備資訊。賣方與經紀業若未落實揭露將加強查核。

#海砂屋檢改標準 高地加壓受水設備也要說明

新北市地政局表示,本次修正重點之一在於海砂屋檢測標準。過去多參考CNS3090新拌混凝土標準,但成屋交易時建物早已完工,混凝土已為固態。本次修正配合建築法規,更新為「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」檢測。

針對非自來水事業直接供水區域,如常見的高地社區,新制要求賣方必須揭露是否設置「用戶加壓受水設備」,包含泵浦、蓄水池與操作室,並告知管理維護責任。曾有許多住戶入住後,才因供水設備維修爭議產生困擾,新制將責任歸屬前置化,讓買方清楚未來可能負擔。

#太陽能設備維護成本高 房屋買賣須揭露

關於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綠能催生的「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」,新制同步新增其資訊揭露,要求賣方詳實填註建物有無設置太陽能板、設置類別(法規或自行設置)、位置及由何人負責管理維護。這類設備維護成本高,明確責任歸屬能防範後續管委會與住戶間的維管爭議,讓買方在購屋前能完整評估未來維護成本。

地政局提醒,定型化契約修正旨在降低糾紛,賣方及經紀業者在簽約前應落實揭露,買方應詳閱契約內容確認水電維管資訊。地政局將持續加強查核,呼籲業者使用的契約應符合中央規定,共同維護市場秩序。專家分析,將隱性成本法制化能降低訴訟,透過強制資訊對等,讓海砂屋與高地缺水糾紛降至最低,建立更健康的不動產市場。

資料來源:三立新聞網 https://fuhouse.setn.com/news/18149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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