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屋主翻身機會來了?都更容積擬放寬至1.5倍 專家直言:這關鍵得改

發佈日期:2026/03/11  【文/記者張瀞勻】
政府擬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至1.5倍,並研議若開發案願意捐贈社會住宅、青年宅或婚育宅,可在既有上限基礎上再加碼50%容積,希望透過制度設計,讓都市更新開發利益回饋住宅政策,不過業界指出,若要讓青年住宅供給與地主參與都更形成「雙贏」,仍有建築成本、基地規模與法規配套等多項現實門檻需要克服。

在高房價與少子化壓力並存下,政府正研議透過都市更新制度,將開發利益與住宅政策結合,行政院近期提出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方向,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,未來將加速推動以「住戶為主體」的都市更新政策,規劃針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自主更新案件,給予最高1.5倍容積獎勵,且免再逐項檢討疊加。國土署表示,若開發案願意捐贈社會住宅、青年宅或婚育宅,在現行1.5倍容積獎勵上限的基礎上,未來還可再加碼50%的容積獎勵,希望透過制度設計,引導開發利益回饋住宅政策需求。

國土署指出,此次政策方向以「公共利益」為前提,將新增容積與社會住宅供給直接連結,使都市更新帶來的開發量體能回應居住需求,未來相關更新案件仍須依據都市計畫及環境承載力進行審議,並在「總量控管」、「區位適宜」及「公共設施容量可負荷」三項前提下推動,以兼顧都市品質與公共利益。

國土署說明,政策核心在於配合國家住宅政策,鼓勵開發單位透過捐贈社會住宅、尤其是婚育宅,提供新婚與育兒家庭或弱勢族群居住空間,藉由制度設計將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轉化為公共利益,促進住宅政策多元發展。

對於政策方向,深耕北市都更市場多年的璞永建設董事長楊岳虎指出,若以容積換取青年住宅供給,仍需考量實際開發成本(例如地主也會要求分配),他表示:「蓋青年宅會需要額外建築成本,如果用容積去換建築成本,還是要讓建商取得部分容積,透過多出來的容積蓋房子,才有辦法平衡成本。」

楊岳虎指出,依過去經驗,容積獎勵至少要有約20%的差額空間,加上基地規模需夠大,才有機會將一般住宅與青年住宅分流規劃,他認為整體政策方向是正面的,「還是要多為年輕人著想,有意願結婚、生小孩,國家經濟才會有動能。」

近年積極切入市中心都更案的亞昕集團總裁姚連地也表示,容積獎勵提高有助於提升地主參與都更的意願,他指出:「這政策對地主都更一定會更有意願,有機會做到一坪換一坪。」

不過姚連地也提醒,相關配套措施仍須同步調整,他舉例說明,若容積獎勵提高,但建築物限高規定未調整,增加的容積未必能在建築量體上實際使用,「容積增加、但高度不變,多出來的容積也可能用不上。」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https://estate.ltn.com.tw/article/271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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